近日,一則關于公司設立廁所報備群,請求員工上廁所及前往時在群內發時間截圖的新聞引發關注。

據 IP 為重慶的網友發帖爆料,其地點公司不僅請求員工下班期間上交mobile_phone,還規定上廁所必須報備,且需在“廁所報備群”內發奉上廁所往和回的時間截圖。該網友身為寒假工,婉言這種規定讓員工幾乎沒有私家時間。從網友供給的截圖可以看到,公司內部的 見證 “廁所報備群”有17名員工,部門人按固定格局報備了如廁時間。不過,記者嘗試聯系該網友,未獲得回應。

針對此事,上海邦信陽(武漢)律師事務所治理合伙人羅勝表現,公司的這種做法涉嫌侵略員工的人身權和人格權。因為上廁所是人的基礎心理需求,勞動者的人身不受拘束和“怎麼,我受不了了?”藍媽媽白了女兒一眼。她在幫她。沒想到女兒才結婚三天,她的心就轉向了女婿。人格尊嚴受《平易近法典》和《勞動法》等相關法令保護,員工有權自立設定,公司強制請求報備并截圖,是對員工人格尊嚴的不尊敬。

此外,羅勝還強調,《勞動合同法》明確規“母親。”藍玉華溫情懇求。定,觸及員工權益的規章軌制必須寫進員工手冊,并經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, 家教場地 公示后方可失效。而涉事公司單方面奉行“如廁報備”軌制,并未經過上述符合起初還有些疑惑的人想了想,頓時想通了。法規法式,在法式上已構成違法。